有位编者建议我换笔名或者用原名投稿,
我听了感到莫名其妙,为什么我要换笔名?以原名投稿还说得过去, 若“投稿须知”有此规定的话。
我写作超过半辈子,记忆中只有两次是以原名发表文章, 第一次是小五写了《我的学校》,刊登在《我的月刊》, 当年年纪小还不知道什么是笔名?第二次是写《三个林政要》, 因文章内容与我原名有关,非用原名发表不可。
这位编者要我采用原名,我不知他的用意? 我是不喜欢将自己的原名公开, 就如不习惯自己的人头照大刺刺登在报上给读者“指指点点”, 这是难以接受的。
我用过的笔名不到10个,常用的有4个,分别固定用在写感性、 理性、时评、随笔,各用不可笔名。 这位编者想是要我将现有的4个笔名弃之不用,而换过一个新的, 我无需考虑绝不会放弃旧笔名,只想知道编者为什么有此“善意” 建议?难道有此需要吗?
我很满意旧的笔名,每个都有含意。如果找个新笔名, 不知道取什么名字(或者读者可以建议)? 读者看我的文章有的看了很多年,也熟悉我的笔名; 假如我换个新笔名,我不是要从新开始和读者建立起关系, 我又何必这样做?况且我现在是处在半封笔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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