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4月4日星期六

4月1日这一天

顾客:“老板娘,这碗云吞面今天份量比较少,叉烧没两片,云呑才两粒,青菜两根,这么小碗我怎么会吃得饱?”
 
老板娘:“今天政府开始征收消费税,我没多收你一分钱,你还嫌小碗?哪里会小碗?碗还不是和昨天一样大。”
 
顾客:“哇!哇!你这小食档,一年营业额还不到50万,还敢要收消费税?”
 
老板娘:“我今早刚买煤气多付6%消费税;还有面条、米粉、粿条,厂家说要开始算GST,我怎能承担这些成本?这几天我在观望,过后可能会算贵一点。没办法,羊毛出在羊身上。
 
在4月1日,政府开始征收消费税时,将会听到如以上的对话。同时,在全马各地消费场所,也会有以下场景出现:
 
 电器店老板在与同行通电话:“今天在打蚊子,到现在还做不到100令吉生意,顾客都害怕GST而不敢上门。我们卖的电器不是日常用品,顾客要买的话早在4月1日以前都买了。
朋友,你那边什么行情?”
 
顾客:“头家,这罐牛奶粉为什么贵了一块钱?我之前也是在你这里买。”
 
杂货店老板:“现在要填报消费税了,多一两块是正常的。”
 
顾客:“可是你这些是旧货,是没有还消费税的,你现在要跟我收,这是不公道的。”
 
老板:“安娣,你想一想,我这些货卖完了,是不是要进新货?来货是不是要还GST?”
 
顾客:“老板,今天这帖退热草药为什么算这么贵?又不见得大包些?”
 
中药店老板:“老兄,你是有看报纸吗?我们中药店是有注册GST,就是须要报消费税。”
 
顾客:“但是你们草药不是今天才采的,而且我不要发票,你就优待我这一次吧!。”
 
友人:“老兄,你在新区开了一间新店,你长袖善舞呵!生意愈做愈大!”
 
老板:“多谢!多谢?不瞒你说,我是把业务分开来。这样一间一年达不到50万的营业额,如此两间都不需缴消费税。呵呵!”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原载        星洲日报《大都会》《民声》      03-04-20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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